金管會:國內VASP轉帳3萬元以上須提供生日、住所 10月起上路

2026年08月04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金管會:國內VASP轉帳3萬元以上須提供生日、住所 10月起上路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金管會今 (4) 日宣布,為落實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並與國際標準接軌,將預告修正相關辦法。自今 (2026) 年 10 月起,國內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 (VASP) 在進行虛擬資產移轉時,必須執行「轉帳規則 (Travel Rule)」。若單筆移轉金額達新台幣 3 萬元以上,轉出方業者除傳遞基本交易資料外,還須額外提供客戶的出生日期與住所,以利接收方核對身份與降低犯罪風險。跨境移轉預計 2027 年底前實施。

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指出,現行國內 8 家完成洗錢防制聲明或合規的 VASP 業者雖已進行各類虛擬資產移轉,但過去並未具備法定義務要求傳輸與保存特定客戶資料。本次修訂主要參照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 建議的 1000 美元 (歐洲為 1000 歐元) 門檻,折合新台幣約為 3 萬元。

黃仲豪說明,開戶時的 KYC(認識客戶) 驗證與交易過程中的移轉確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如同銀行開戶需確認身份,後續匯款仍要確認是否為本人及款項流向;在虛擬資產跨機構或跨境移轉時,接收方同樣需要知道前端轉出者的身份。

針對新規定,黃仲豪表示,VASP 不論移轉價值多寡,均應實施 Travel Rule,不過,移轉價值逾新台幣 3 萬元時,應依轉出人及接收人之身分屬自然人或法人,分別取得額外資訊 (如:轉出人為自然人者,應額外取得其出生日期及住所地地址;如為法人者,則應額外取得其官方辨識編號及設立登記地地址),以強化交易可追溯性及洗錢防制監理措施。

VASP 於擔任虛擬資產移轉之接收方,且移轉價值逾新台幣 3 萬元時,應就轉出方所提供的接收人資訊,與其所持有的客戶資訊進行核對,以強化資訊正確性及風險控管機制。

不過,金管會採取分階段推動,今年 10 月起優先實施「國內 VASP 對國內 VASP」的移轉;至於「跨境移轉 (境外交易所對接)」則考量到各國法制進度與技術規格銜接難度,預計延長至 2027 年年底前實施。

外界關切業者是否會因系統對接或合規負擔增加作業成本,金管會表示,先前已與公會及業者進行充分溝通,目前國內業者已針對傳輸規格與系統 API 介面達成共識,技術面問題已克服,在執行上沒有問題。

此外,金管會強調,若業者未依規定將相關檢查流程納入內部控制制度,或未落實資料傳輸與核對,金融檢查時將視為內控缺失,並可依《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開罰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1000 萬元以下罰緩。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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