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險前7月理賠升至1278萬元 金管會:行前落實三步驟移轉風險

2026年09月08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登山險前7月理賠升至1278萬元 金管會:行前落實三步驟移轉風險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近年國人從事登山健行活動日益普及,惟山域環境易受天候、地形、溫差及通訊條件影響,正值秋天旺季,金管會提醒民眾行前應落實「充分準備、風險評估、保險規劃」三步驟。目前全台有8家產險銷售登山險,今年前7月總理賠金額已達1277.8萬元,理賠率偏高。因應台中、南投、屏東等5縣市自治條例規定,進入特定山域須依法投保,建議民眾善用產險公會專區選擇合適保障,讓山林之行更安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依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25年山域事故救援案件計531件、涉及727人,顯示民眾從事登山活動仍具有一定風險,登山前除備妥裝備與通信設備外,務必了解當地法規。

目前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等5縣市,均已訂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民眾若進入公告之特殊管制山域,領隊與隊員依法必須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含緊急救援費用保險);若未依規定投保,除面臨罰鍰外,若發生登山事故,由上述縣市政府搜救者,得命當事人自行負擔搜救費用。

在最低保額限制方面,蔡火炎說明,五縣市自治條例均有相關規定,身故保額要求為100萬元、傷害醫療保額為10萬元;至於緊急救援費用部分,則因各分區山域救援成本不同而有所差異,規範保額介於10萬至50萬元之間。

保險局指出,一般傷害保險僅承保「外來、突發、非疾病」之事故,高山環境極端,除常見的滑落、跌倒與創傷外,亦容易引發高山症、失溫、中暑、熱衰竭或凍傷等特定傷害,這些特定傷害在實務上被認為屬人體對環境反應之「疾病」,因此不在一般傷害保險的承保範圍內。

登山綜合保險除承保一般傷害保險項目外,亦包含上述特定傷害,可填補因該等特定傷害造成的損失。另外,民眾亦可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填補登山事故所產生搜救、救護等費用。

蔡火炎指出,目前全台共有8家產險公司銷售登山險,民眾可透過產險公司實體據點、保險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代理人進行投保,亦可於出發前利用各產險公司官網之「網路投保」專區快速投保。此外,產險公會網站亦設有「登山險專區」,提供各大產險公司的聯絡窗口資訊,方便民眾比價與投保。

對於應申請許可而未經許可、於災害防救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限制或禁止進入或命其離去之警戒區、於其他經管理機關公告禁止或限制進入之時間、區域或範圍所發生之緊急救援費用、被保險人(不含失蹤)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所發生之搜尋費用,以及搜尋、救護或移送被保險人所產生航空器的費用,均屬保單條款中之「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蔡火炎補充,根據統計,今年前7月登山險的承保件數達74279件、承保人數共317人,總保費收入為1319萬元;而在理賠方面,總理賠金額已達1277.8萬元。數據顯示今年的理賠率相當高,凸顯出登山險在面對極端環境與突發事故時,能發揮實質的風險轉移效果。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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