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險黑洞有解!壽險業18兆元AC部位匯兌損益改採逐期攤銷 2026年上路

2025年12月23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避險黑洞有解!壽險業18兆元AC部位匯兌損益改採逐期攤銷 2026年上路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金管會今 (23) 日預告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2 條與第 39 條,針對壽險業長期持有的外幣資產會計評價進行重大調整。未來分類在「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AC)」項下的債務工具,其未實現兌換差額將不再全額即時反映於損益,而是改採按預期剩餘存續期間進行「直線攤銷」認列,預計自 115 會計年度 (2026 年) 正式適用,希望更符合壽險業長期經營特性,避免短期匯率劇烈波動導致財報損益扭曲。

受限於國內債券市場規模不足,壽險業必須配置大量資金於海外債券,轉取高收益以匹配長期負債,然而,現行會計準則 (IAS 21) 要求將未實現兌換損益全數計入當期損益,迫使業者為了「美化財報」而採取昂貴的短期避險工具 (如 CS、NDF)。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 10 月底,壽險業國外投資金額高達 22.3 兆元,曝險金額達 15.2 兆元,近期壽險業避險部位比重約占六成。2019 年至今年 10 月,壽險業累計匯率避險成本高達 1.6 兆元,竟高於同期的稅後純益 1.4 兆元。保險局表示,顯示現狀已導致「過度避險」,不僅效益有限,更持續削弱保險業的財務體質 。

此次修法關鍵在於引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 (IAS 1) 第 19 段規定,認定我國壽險業因資金錯配及市場規模不足,屬於「極罕見情況」。若繼續遵循 IAS 21,將因過度避險而無法真實反映經濟實質。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明,適用範圍僅限人身保險業直接持有、分類為 AC 且未指定避險的外幣債券。目前整體壽險業 AC 部位金額約達 18 兆元 。

至於認列方式,兌換差額應依債務工具的預期剩餘存續期間,按「直線法」逐券、逐筆攤銷至兌換損益 。財報表達方面,未攤銷的累計未實現兌換淨額,將列於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資產」或「其他負債」。

蔡火炎表示,此修正案預計自 115 會計年度起正式適用,114 年度仍維持舊制。因此,投資人最快明年 5 月就能看到壽險公司第一季財報揭露避險狀況,而金控每月公布的「自結損益」資訊可能不夠充分,通常無法看出未攤銷的細節。

針對市場擔憂不避險後可能產生的實質匯損風險,他解釋,直線攤銷法能讓風險「均化」逐期反映,風險並未消失,但能有效降低短期震盪。

在監理配套方面,金管會要求業者將節省下來的避險成本,轉列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資本提撥或指撥特別盈餘公積。

蔡火炎強調,目前外價金在計算資本適足率 (RBC) 時列為自有資本 (分子),具有吸收損失的能力,未來是否維持此認定,將由保發中心與壽險公會進一步研議細節。

金管會強調,將從「財務報告允當表達」、「產業永續經營發展」、「避險策略符合長期營運特性與實質規避風險」、「實質強化資本韌性」等面向推動,確保壽險業匯率波動的影響合理揭露並維持適當避險水準。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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