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籲車主加保第三人責任險移轉賠償風險 怕撞豪車可保「超額責任險」

2025年10月30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金管會籲車主加保第三人責任險移轉賠償風險 怕撞豪車可保「超額責任險」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金管會提醒民眾,駕車上路除應注意行車安全外,建議可視自身需求加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移轉交通事故所致的賠償責任風險,保障自身權益,若是怕撞到豪車、跑車,亦可選擇投保「超額責任保險」加強保障。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說明三個注意事項,民眾要清楚哪些狀況為不保事項,遇到事故冷靜報警與妥善保存資料,以及若有和解時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參與。

陳清源表示,目前車主依法須投保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僅針對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傷害或死亡提供基本保障,每人最高醫療給付 20 萬元、死亡或失能給付 200 萬元,並不涵蓋超過上述金額的體傷賠償,也不包括第三人車輛或財物的損害。

因此,若要獲得更完整保障,民眾可評估加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當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時,保險公司將依契約於責任限額內理賠。

根據金管會統計,2024 年全台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車輛達 700.8 萬輛,投保率約 81%,較 2022 年上升 2 個百分點,顯示民眾風險意識逐步提高;同期簽單保費約為新台幣 3893 億元,損失率為 70%。

此外,民眾投保汽車「超額責任保險」意識也越來越高,2024 年簽單車數達 476.8 萬輛、投保率 55%,相較 2022 年的 47% 明顯提升。金管會指出,該險種可補足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以外的高額賠償缺口,對高價車輛碰撞或重大事特別重要。

金管會給予民眾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三個注意事項,一、有部分賠償責任,屬保險公司不保事項,例如:因無照駕駛、吸毒、受酒類影響等情形駕駛被保險車輛;被保險汽車因出租予他人或做為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人傷害或死亡或其財物受有損失所致之賠償責任。

二、萬一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應保持鎮靜,立即報警處理,並妥善留存車禍相關資料,後續再依據保險契約約定向產物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

三、因保險契約有約定保險公司參與和解之權利,若需與對方就賠償責任進行和解,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參與,以免造成保險公司不受和解協議拘束的情形。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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