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重點一次看!政院拍板防詐修法 金融業攜VASP跨業共築金融防護網

2025年11月13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4大重點一次看!政院拍板防詐修法 金融業攜VASP跨業共築金融防護網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行政院會今 (13) 日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包括修正金融章相關條文,將建立疑似詐欺被害人保護、跨業照會、跨機構科技分析平台、異業聯防通報等四項機制,希望讓可疑案件更早被發現、加快攔阻詐款與減少民眾損失。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布施行迄今已逾 1 年,為遏止詐欺犯罪發生及降低民眾財產損失,行政院請相關部會盤點本條例修正需求。金管會經蒐集檢警調機關、金融機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 (VASP) 等意見,盤點目前金融防詐法制架構不足之處,研擬相關增修條文,已納入本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四大重點如下:

一、 建立疑似詐欺被害人保護機制

被害人可能持續遭詐騙,若能及早關懷提醒,將有助於減少損失,因此本條例第 7 條增訂第 2 項,明定司法警察機關得於必要範圍內,將疑似詐欺被害人身分資料提供予金融機構及 VASP,以利金融機構及 VASP 於執行業務時,對客戶加強關懷、勸導或通知司法警察機關到場。透過金融機構、VASP 與警察機關合作,精準關懷潛在被害客戶,避免財產損失持續擴大。

二、 建立跨業照會機制

詐騙不法資金常於法定貨幣及虛擬資產間轉換,惟目前金融機構與 VASP 缺乏相互照會之法律依據,虛實之間無法互通,於評估分析特定帳戶或交易有無異常時,資訊較為不足,因此修正本條例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增訂金融機構及 VASP 得跨業照會,以加速分析判斷特定帳戶或交易有無涉及詐欺不法,並即時採取必要控管措施。

三、 建立跨機構科技分析平台

單一金融機構或 VASP 視角有限,影響對可疑帳戶或交易評估之準確度與攔阻時效性,本條例第 8 條增訂第 4 項規定,明定財金公司及聯徵中心可建立平台,協助金融機構或 VASP 進行同業或跨業合作,於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客戶資訊,並以科技方式分析及辨識異常帳戶 (號)。相關平台的建立及合作,應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四、 建立跨業聯防通報機制

目前已建立同業聯防通報機制,惟詐騙不法資金常於法定貨幣及虛擬資產間流竄,為避免虛實之間產生聯防斷點,因此修正本條例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明定金融機構及 VASP 應配合司法警察機關,建立異業聯防通報機制,使金融機構與 VASP 可以跨業合作,共同攔阻遭詐款項。

金管會表示,感謝執法機關與金融機構在研議相關修正條文時,給予寶貴意見與支持。透過本條例的修正,可完備跨機構、跨業別、跨公私部門合作的法制基礎,使金融防詐措施更快速、更精準、更有效。後續金管會將於行政院指導下,配合內政部規劃,積極推動本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立法。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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