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為響應 2050 淨零轉型政策,首度釋出閒置國有土地專供造林使用。本次共計釋出 3 處、總面積達 74.96 公頃的農業用地,分佈於花蓮、台中及台南;標案門檻限制嚴謹,僅限營業登記項目含有「造林業」的公司法人參與投標,限 2 年內動工開發。競標底價按每公頃新台幣 3 萬元計算訂約權利金,土地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 1%計收,預計於 114 年 12 月 26 日正式公告,115 年 2 月 24 日開標。
本次公告的招標標的分別位於花蓮縣光復鄉(約 25.32 公頃)、台中市清水區(約 20.04 公頃)及台南市新化區(約 29.60 公頃)。國產署表示,這些土地均為每宗 0.5 公頃以上且現況非成林的閒置農地。
為了確保造林專業度與計畫執行品質,投標人必須是國內登記有案且營業中的「造林業」公司。租期規劃採長線佈局,初始租期為 10 年,承租人後續可申請換約續租 3 次,總租期最高可達 40 年,為企業提供穩定的造林與碳匯經營環境。
這項政策不僅是土地活化,更與當前最熱門的「碳權」接軌。得標廠商在起租後 2 年內必須開始種植苗木,並可向國產署申請意向書,進而向環境部提出「自願減量專案」。
透過造林取得的碳權(減量額度),承租企業可依約定比例保留 90%,剩餘的 10%則分配予國產署。這對需要抵減碳排放或欲參與碳交易市場的造林業者而言,具備極高的戰略價值。
國產署特別提醒,造林標租案具備特殊性,承租人若未來不繼續使用,必須申請終止租約並返還土地,嚴禁私自轉讓租賃權。相關招標文件將掛載於國產署官網,呼籲有意參與的業者務必確認投標文件齊全,避免因程序瑕疵形成無效標。
去年國庫署係首度以改良利用方式與中興大學合作,推出宜蘭三星鄉及台東池上鄉 2 處國有地公開招標順利標脫,由得標廠商新植造林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今年則是首度釋出閒置土地標租專供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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