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法定調外送員時薪不得低於245元 勞部強調平台沒有理由藉此漲價

2025年11月22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專法定調外送員時薪不得低於245元 勞部強調平台沒有理由藉此漲價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近年外送平台服務迅速普及,外送員大量增加,平台與外送員之間的勞資爭議亦不斷浮現。,勞動部昨(21)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草案,明定平台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間的權利義務,包括明定外送員時薪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之 1.25 倍,加上機車耗損成本等納入考量,約為 245 元,依照過去平台提供平均時薪約 290 元,勞動部強調,外送平台沒有理由藉此調漲服務費或商家價格。

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外送平台業者擁有資訊、技術與品牌優勢,與其他三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難以取得衡平,其中又以外送員最為弱勢,須自備機車等生產工具並自負油錢、維修等成本,同時面臨停權或終止契約的風險。因此,政府制定專法最主要目的,即是透過立法適當衡平四方關係,共同促進外送平台產業的健康發展。

針對外送員最關注的報酬保障,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明,專法將透過雙重機制保障基本報酬:每筆訂單分開計算的報酬,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基本運價所核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服務期間所換算之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之 1.25 倍。

以現行最低工資每小時 160 元計算,1.25 倍即為每小時 200 元。王厚偉進一步解釋,考量外送員須自備機車、自負油料、折舊耗損和維修等成本,換算時薪的 1.25 倍約為 245 元,已將機車耗損成本和等待費納入考量,以確保外送員的基本報酬。

針對外界憂心專法上路後可能導致平台漲價,王厚偉表示,依照過去平台提供的資訊,外送員未扣除成本的平均時薪約可達 290 元,仍然高於專法明定的 245 元底線,因此不認為外送平台有理由藉此調漲服務費或商家價格。

專法亦強化外送員的工作權保障,明定平台在提供訂單時,應明確告知訂單資訊,包含預估報酬、取送商品地點及其他重要資訊,以便外送員評估是否接受訂單。同時,平台不得強制外送員上線,若外送員拒絕接單,平台亦不得為不利對待,確保外送員享有「離線權」。

此外,針對外送員常面臨遭平台停權或終止契約卻無救濟管道的問題,專法明定平台應說明終止事由並負舉證責任,且須提供外送員申訴機會。平台更需設置獨立處理小組受理申訴,小組成員應由無利害關係之外部專家學者及工會代表共同組成,以維護外送員生計。

明確相關部會權責劃分: 明定由勞動部擔任主管機關,後續與交通部、經濟部等共同合作及分工。

擬定定型化契約範本: 勞動部、交通部及經濟部應分別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擬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契約範本。

雙重機制保障外送員基本報酬: 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運價所核算運費,且換算時薪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之 1.25 倍。

訂單資訊透明化與離線權: 平台應明確告知預估報酬、取送地點等訂單資訊,並不得強制外送員上線或因拒絕接單而為不利對待。

強化申訴救濟制度: 平台終止契約須敘明理由並負舉證責任,且應設置由外部專家學者及工會代表組成之獨立處理小組受理申訴。

強化外送工作期間之保險保障: 明定平台業者應提供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並應負擔外送員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保費。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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