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釋利多!擴大保險業「健康福祉事業」投資範疇 保單脫鉤、非上市櫃公司可100%控股

2026年10月06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金管會釋利多!擴大保險業「健康福祉事業」投資範疇 保單脫鉤、非上市櫃公司可100%控股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為加速壽險資金轉型並因應超高齡社會需求,金管會保險局今(6)日發布最新令釋,全面放寬保險業投資「健康福祉事業」之限制。本次修法最大亮點在於徹底解開投資標的與「保單業務(核保、理賠、給付)」連結的硬性限制,未來服務對象不再侷限於保戶;同時針對非上市櫃健康事業,保險業最高可持股達 100%,盼引導壽險資金注入產業,構建全齡金融與健康生態圈。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本次法令修正主要基於三大核心考量,首先,隨人口高齡化,民眾對健康管理與長照之需求急遽增加;第二,舊制要求投資事業必須與保單給付或核保理賠強行連結,致使業者投資彈性大受限制;新制實施後,服務客群可擴及一般大眾。第三,希望引導保險業從傳統「事後損害填補」,延伸至事前的「健康促進、疾病預防」及事後的「長照與生活支持」。

政策即日起生效,金管會並將健康福祉事業劃分為五大核心領域,包括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含健檢、藥局通路)、健康醫療科技及數位應用、長期照顧及全齡友善服務(含機構管顧、輔具服務)、健康飲食及營養支持及健康福祉整合平台。

針對壽險業者的投資布局,蔡火炎透露,經初步瞭解,目前業者投資意願最高的領域集中於健康管理顧問、藥局通路及長照輔助服務。

在資金投資上限與股權規範上,金管會釐清三大情境:

投資對象與控制關係 法定投資限額與股權比例
具控制從屬關係(保險相關事業) 投資總額以保險業業主權益(淨值)40% 為限;若被投資對象為非公開發行公司,單一標的持股可達 100%。
無控制從屬關係(保險相關事業) 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保險業業主權益(淨值)100%。
上市櫃公司標的(如上市連鎖藥局) 須回歸《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規定,對單一上市櫃公司持股比例上限為 10%。

保險局提醒,住宿式長照機構與日照中心因屬衛福部特定許可機構,不在本次開放投資範疇內。

不過,外界擔憂龐大保險資金是否會壟斷國內藥局與健檢市場,保險局強調,審核的核心關注點在於「跨專業的營運風險控制」。

蔡火炎指出,健康福祉產業非保險業者本業,保險公司提出申請案時,金管會將嚴審其是否具備專業技術與相符的經營團隊,以確保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兼顧社會觀感與保戶權益。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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