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總憂空污法修法恐釀產業不可逆之傷 呼籲維持現行管理機制

2026年04月24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工總憂空污法修法恐釀產業不可逆之傷 呼籲維持現行管理機制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近期立委羅廷瑋與在野黨黨團提出 2 份空污法修正草案,將於下周三 (29) 日排定衛環委員會討論,提出《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工業總會今 (24) 日擔憂此一修法,將為包括半導體等相關產業帶來不可逆之傷,工總呼籲應維持空污法現行管理機制,不宜貿然通過修正草案。

工總指出,《空污法》修正草案,包括第 27 條的「地方政府得要求業者改善其排放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業者應配合申請改善」、第 28 條的「地方政府得公告禁止使用燃料、限制用量或以自治條例制定更嚴之許可規範」,以及第 30 條的「新增三級防制區為得縮減展延有效期限至 2 年以下之條件」。

工總認為,對羅廷瑋等人所提修正草案,立意雖為強化地方環境治理,然實務執行上可能使得各地方政府得以「未充分考量技術可行性」或「未衡酌全國供電穩定」之方式,要求轄內業者達成具挑戰性的減排規定,將增加全國各行各業營運風險,甚至面臨關廠危機,影響我國產業投資環境與整體經濟發展甚鉅。因此產業界建議空污法第 27 條、28 條及 30 條應予以維持,毋須修正。

另針對民眾黨黨團所提空污法第 30 條修正草案。工總也分析,草案將許可證展延有效期間由 3 至 5 年縮短為 2-5 年,不僅不利穩定操作,對業者營運、主管機關審查均造成顯著負擔,且實務上頻繁申辦無助於改善污染,徒然增加行政成本。

其次,草案將展延審查期間限縮為「僅得延續 1 個月」,由產業承擔地方政府未能及時完成審查的後果極不合理。

工總表示,綜觀全國約 8 千家中大型廠商皆倚賴操作許可持續運作,其中逾 5 成為高科技光電半導體業、石化業、鋼鐵業、水泥業、國防產業及各中大型企業鍋爐,地方政府若因審查積壓導致強制停工恐造成大規模上下游斷鏈與經濟損失,且連續運轉設備,若強制停工也會造成不可逆損害。

最後,工總表示,鑒於國際經貿變化與地緣政治風險,產業經營已十分辛苦,希望政府應就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積極研擬兼容並蓄的妥適對策與做法,確保制度的穩定性、一致性與信賴感,也期盼立院能體察民情,維持現行空污法的管理機制,避免對企業營運、污染防治與行政秩序造成重大衝擊。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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