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針對淳紳 (4529-TW) 獨立董事委任關係訴訟案,取得重大進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 2025 年 12 月 17 日作出判決,認定淳紳獨立董事於知慶、連思藩因違反「獨立性」規定,其委任關係不存在,且由該獨董參與的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推選決議亦屬無效。此判決被視為落實《證交法》獨董設置目的的重要指標。
投保中心指出,於知慶與連思藩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當選淳紳公司獨立董事前的最近兩年內,曾各自為淳紳公司提供法律服務,且取得報酬之累計金額均超過新台幣 50 萬元。
根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為公開發行公司提供商務、法務等服務且累計酬勞達一定數額者,不符獨立性標準。投保中心據此於 2023 年 6 月 1 日向商業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委任關係不存在。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去年 12 月 17 日正式宣判,認定於知慶、連思藩與淳紳公司間的獨立董事委任關係自始無效;淳紳公司於 2023 年 5 月 24 日由審計委員會推選召集人之決議案,因程序參與者資格問題,亦判定無效。
投保中心強調,獨立董事在董事會審議財務報告、重大投資或併購等涉及大股東利害關係的議案時,扮演關鍵監督角色。為避免公司決策受特定立場不當左右,獨立董事必須具備實質的「獨立性」,不受特定力量影響。
投保中心表示,此次勝訴判決不僅彰顯《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第 2 項的立法精神,更提醒投資大眾應主動檢視獨立董事的過往履職紀錄與專業背景。此舉將有效促進國內資本市場的公司治理透明度,確保投資人權益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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