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重啟第一步!台電今送審核三再運轉計畫 發電最快再等2年

2026年03月27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核電重啟第一步!台電今送審核三再運轉計畫 發電最快再等2年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台電今 (27) 日正式提交核三廠再運轉計畫至核安會審查。台電強調,本次係依法辦理相關程序,再運轉計畫經核安會審查通過後,仍不能立刻運轉發電,後續尚需完成為期約 18 至 24 個月的自主安全檢查,並通過核安會嚴格審查與換發運轉執照,才能正式啟動發電。台電目前正同步進行自主安檢,強調將持續堅守核安第一的前提,依循法規嚴謹作業,確保電力供應穩定與核能設施安全。

針對核能政策轉向,總統賴清德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先前曾多次對核二、核三廠重啟開出明確條件,強調必須在社會共識、核安確保及核廢料處理得到解決的前提下,才具備討論空間。卓榮泰並指出,因應國際情勢變遷與 AI 產業對電力的龐大需求,政府對核能態度轉趨開放,但重啟必須符合核安法。

台電說明,核三再運轉計畫已獲經濟部核復同意提送核安會,台電已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 16-1 條規定正式提交。

該計畫核心內涵涵蓋五大專業範疇,包括機組現況與整體計畫排程、人力資源配置及專業訓練、設施再運轉具體工項及定期維護規劃、運轉期間各項規範之整備,以及最關鍵的品質查證與稽查計畫。這些項目旨在確保核三廠在延役或再運轉過程中,所有硬體設備與操作軟體均能達到現代安全標準。

台電強調,後續最耗時的部分在於自主安全檢查,這項工程預計耗時 1.5 至 2 年,內容涉及大量精密設備的檢測與汰換。完成安檢後,相關報告仍須送交核安會進行實質審核,最終審查所需時間將由核安會獨立裁定。唯有在獲得核安會審查通過並核發運轉執照後,機組才具備合法運轉資格。

台電表示,目前正全力投入相關作業,務求在符合法治精神與社會期待下,穩健推進能源結構的調整。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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