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 (6446-TW) 說明與 APO 仲裁案最新進度,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日前就公司提出撤銷國際商會 (ICC) 仲裁庭於 2025 年 2 月 17 日作成之「部分仲裁判斷」聲請,裁定予以駁回,雖藥華藥將上訴,且強調營運與財務不受影響,但今 (27) 日股價走跌,失守 600 元關卡。
藥華藥強調,德國高等法院此次裁定中亦確認 Ropeg 係由執行長林國鐘所發明,本案不影響 Ropeg 的銷售、全球商業合作及各地拓展計劃。
藥華藥表示,經營團隊與全體員工始終秉持專業與誠信原則推動產品開發及供應,絕無蓄意延遲藥證申請或供貨情事。
藥華藥提到,反而是 AOP 自 2009 年自藥華藥取得授權,應負責於歐洲、獨立國家國協 (CIS) 及中東等地區,就 Ropeg 於骨髓增生性腫瘤 (MPN) 領域 3 項適應症,包括真性紅血球增多症 (PV)、原發性血小板過多症 (ET) 及原發性骨髓纖維化 (PMF) 進行臨床開發與商業化推廣,並依約支付簽約金、里程碑金及銷售權利金;然截至目前為止依合約應付卻未付的累計權利金已相當可觀。公司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全力爭取應有權益。
藥華藥說明,此次撤仲主要範圍,包含仲裁庭認定公司對 AOP 歐洲藥證及供貨遲延 9.5 個月的責任,但該部分業已於第一次仲裁時由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撤銷。本次裁定僅涉及「部分仲裁判斷」的撤銷程序,並非最終判決,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營運並無影響。
藥華藥進一步指出,雙方第一次仲裁案也曾歷經多次司法審理,最終由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撤銷原不利裁定,包括本次舊案重提的「9.5 個月遲延」部分均被撤銷,公司免除約 1.42 億歐元賠償責任。公司也將持續捍衛公司與全體股東權益。
藥華藥今日早盤以 589 元開低走低,盤中最低跌至 578 元,跌逾半根停板,不過隨後跌幅收斂,截至 10 點,股價暫報 603 元,跌逾 2%,力守 600 元關卡與半年線,成交量超過 1000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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