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證併元富後二度異常 金管會:依錯帳處理 券商須承擔反向沖銷損失

2026年04月14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台新證併元富後二度異常 金管會:依錯帳處理 券商須承擔反向沖銷損失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 4/6 正式合併後,繼 4 月 7 日發生系統緩慢後,今 (14) 日再度爆出電子交易成交回報異常,部分投資人因收不到回報通知而「重複下單」,傳出將面臨上億元的錯帳。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證實接獲重大資安通報,已督導證交所赴台新證券辦理實地查核,若查有內控疏失,將依情節輕重予以處置,至於錯帳金額,須以 T+2 日上午 10 點前 (4/16) 申報資料為準,券商須承擔反向沖銷損失。

黃厚銘指出,台新證券近期兩次異常皆與沿用原元富證券的中後台系統有關。關於 4 月 7 日異常,由於合併後第一天上線因大量客戶首次登入及查詢,系統負載過重回應緩慢,導致客戶無法順利登入及查詢帳戶,性質偏向系統壅塞。

至於 4 月 14 日異常,自今天開盤起,中後台帳戶回報系統異常,投資人下單後無法即時收到成交訊息,或顯示交易異常,這導致許多投資人誤以為未成交而重覆委託,進而引發大規模錯帳。

黃厚銘表示,根據台新證券回報,系統已於今日中午 12 點 17 分恢復正常。

針對市場傳出錯帳金額可能超過 1 億元,黃厚銘回應,依照規定,券商辦理錯帳資料申報輸入的最晚期限為「T+2 日上午 10 點」。目前台新證券正配合證交所督導進行申報,確切的筆數與金額需等申報完成後才能統計。

對於因系統異常導致重複下單的投資人,黃厚銘強調,券商必須負起責任。在處理流程上,券商應將重複下單的部位移至「錯帳專戶」進行反向沖銷;若反向沖銷產生價差虧損,應由券商全額承擔。假設投資人與券商無法達成共識,可向公司提出申訴,或是申請評議。

外界質疑台新證券在短時間內兩度出包,其系統整合與內控機制是否失靈?黃厚銘表示,目前證交所已派員實地查核,釐清到底是人為疏失還是系統設計缺陷。

金管會已要求台新證券於 7 個營業日內 (4 月 23 日前) 函報詳細調查內容、處理方式及改善措施。黃厚銘強調,後續將根據證交所的查核報告,分析異常原因及影響程度,「依情節輕重予以相對應處置」。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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