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不再「綠燈」直行?光電開發9大環評「紅線」出爐 產業恐迎3大衝擊

2025年12月02日 17:06 - 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綠能不再「綠燈」直行?光電開發9大環評「紅線」出爐 產業恐迎3大衝擊
圖片來源:由鉅亨網提供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的修正案,已於 114 年 11 月 14 日經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並由總統於上周五正式公布。本次修正主要針對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的設置,劃設了 9 個更明確的環評門檻,目的在於平衡能源轉型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需求,回應近年來光電案的土地利用與保育爭議。惟業界初估恐在開發時間成本、土地取得上門檻更高,並造成光電產業大「洗牌」。

環評法第 5 條修正條文在既有的應實施環評開發行為(工廠、道路、礦採等)之外,新增了針對太陽光電系統的設置規定,明確列出九種必須實施環評的情形。

一、位於國家風景區或經劃定之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

二、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三、位於重要濕地。

四、位於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

五、位於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

六、位於政府核定補助或獎勵實施造林之土地,屬國有土地、公有土地、國營事業土地或公營事業土地者。

七、位於山坡地,設置或累積設置裝置容量一萬瓩以上,或設置或累積設置面積五公頃以上。

八、設置水面型太陽光電系統,且設置或累積設置裝置容量 1 萬瓩以上,或設置或累積設置面積五公頃以上。

九、設置或累積設置裝置容量四萬瓩以上,或設置或累積設置面積 40 公頃以上。

此外,修正條文同時列出了三種排除適用環評的情形,以避免過度管制: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屬於其他開發行為附屬設施,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者;設置面積在 100 平方公尺以下且供自用的太陽光電系統。

業界表示,新法施行恐對產業造成三大衝擊:針對 9 大限制區或達到規模門檻的案場,實施環評會顯著拉長開發時程,通常需要數個月至一年以上,同時增加環評報告書製作、審查等相關費用,直接提高案場的開發成本。

其次是土地取得更趨困難: 修法明確劃定特定農業區、生態敏感區等為管制區,將使未來的地面型光電案場土地取得難度大幅提高,迫使開發商將資源轉向較不受限制的地區或屋頂型案場。

最後是加速產業洗牌,小型或資源較少的開發商,在面對嚴格的環評與土地管制時,可能難以負荷,市場將傾向於擁有專業環評能力與大型資本的業者,加速產業集中化。

※ 本文經「鉅亨網」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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