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報導)⸺ 越南作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成員國之一,原本期望藉由自由貿易協定拓展紡織品對外出口、降低關稅成本,然而實務上,該協定對紡織品的原產地規則(Rules of Origin)制定得比其他FTA更為嚴格,成為業者進軍CPTPP市場的一大障礙。
根據越南工貿部指出,CPTPP針對紡織品設有專章規範,並明確採用「從紗線起(Yarn forward)」的原則。這代表所有製程——從紗線生產、織布、裁剪到縫製——必須在CPTPP成員國內完成,該產品方能獲得原產地資格並享有關稅優惠。此一規定比起其他越南參與的FTA更具技術性與限制性,導致部分企業在出口過程中無法順利取得優惠。
什麼是 CPTPP?
CPTPP,全名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是由11個亞太國家所組成的區域貿易協定,前身為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原本TPP包含美國,但在川普第一次上任後(2017年)美國宣布退出,其他11個國家則決定繼續推動,最終於2018年簽署CPTPP。
CPTPP的成員國涵蓋亞太與美洲地區共11個經濟體,分別為:日本、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亞、紐西蘭、越南、新加坡、馬來西亞、汶萊、秘魯與智利。
原料來源與加工地要求嚴格
除基本製程必須在成員國完成外,CPTPP也進一步要求以下條件:
首先,若產品使用特定類型的縫線(如棉線、人造纖維或合成纖維),則這些縫線必須在CPTPP成員國完成「紡紗」與「後加工整理」。
其次,若產品中含有彈性纖維成分,且屬於主要材料,則該彈性纖維也須於成員國境內生產與加工。
這兩項附加條件使得產品即使最終在越南加工完成,若前端原料不符合產地要求,也難以被認定為具有CPTPP原產地資格。
協定中設有彈性規定協助企業過渡
考量紡織品產業供應鏈分散、調整成本高,CPTPP也提供若干彈性措施,包括:
一、裁剪與縫製原則的例外:對於特定三類商品,包括手提袋(HS 42.02)、女用胸罩(HS 6212.10)及特定合成纖維童裝(HS 6111.20與6209.30),只要在成員國完成裁剪與縫製,即可被視為符合產地資格。
二、供應短缺清單:允許企業在生產中使用來自非CPTPP區域的187種特定紗線與布料,其中179項為永久項目,另有8項為臨時項目,僅限協定生效後五年內使用。
三、De Minimis比例原則:若部分不具原產地資格的原料未能符合商品分類變更要求,仍可在成品中佔比不超過10%(按重量計),而不影響整體產品的產地資格。
四、完全累積原則:若整個生產流程——從原料、紗線、織布到成衣——均在一個或多個CPTPP成員國完成,則產品可被視為符合產地資格,無需逐一追溯每個原料的原產地。
短期陣痛
越南工貿部指出,儘管協定提供若干彈性條款,但多數紡織企業尤其是首次出口至CPTPP市場的企業,在理解與實施這些條件上仍存在相當困難,導致錯失享有關稅優惠的機會。
短期內,原產地規則將繼續成為越南紡織業出口的一大挑戰。不過,隨著協定關稅減讓幅度逐年擴大,若越南能逐步建構涵蓋原料、紗線、織造至成衣的完整供應鏈體系,將有助於企業在中長期更有效運用CPTPP的市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