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魯閣 (1432-TW) 今 (20) 日發布重訊,董事會通過擬以新台幣 10 億元 (含稅) 將所持有的台中大魯閣新時代購物中心和新竹大魯閣湳雅廣場的營業資產、相關權利與義務,轉讓與遠雄流通事業公司。
大魯閣自 2015 年 7 月起營運位於台中大魯閣新時代購物中心,2018 年 5 月起營運新竹大魯閣湳雅廣場,運用自身在運動休閒產業的相關經驗,將兩座商場轉型成差異化的體驗型商場。
大魯閣說明,百貨通路產業競爭激烈、經營挑戰日增,且基於長期財務規劃、營運發展策略、海外市場擴張布局所需等因素,因此決議處分兩座商場的營業資產和經營權利。
未來大魯閣將持續透過財務架構的調整,集中內部資源,更聚焦於核心業務—運動休閒事業和海外市場拓展,持續朝「輕資產、重經營」方向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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