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今(30)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 3 期選商機制徵詢會議,調整 ESG 評分占比至 15 分,並首度新增配分 5 分的能源韌性項目 。新機制強調量化計分,納入可回收葉片與禁止強迫勞動等國際指標,並規劃容量擴充機制,允許優勝業者在原申請量一倍範圍內遞補未獲遴選風場 。此外,針對在地產業及能源韌性表現優異者,售電獎勵年限最高可延長 5 年 。能源署強調選商須有具體承諾金額,目標於今年上半年公布正式機制,年底完成選商 。
經濟部能源署與產發署今(30)日邀集離岸風電開發商、製造供應鏈、海事工程及工程設計等公協會代表,針對區塊開發第 3 期選商機制進行意見交流 。能源署指出,為回應各界對 ESG 項目的關注,已將 ESG 配分調整為 15 分,評分範疇涵蓋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環境友善永續與企業社會責任;同時新增配分 5 分的能源韌性項目,藉此確保風場妥善運作並強化能源供應韌性 。
在具體評分指標上,能源署納入實質環保與人權要求,包括推廣使用可回收葉片、遵守漁業聯絡指引,以及符合國內外禁止強迫勞動指引等 。能源署強調,開發業者必須針對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能源韌性等項目承諾具體金額,且須依據國內外指引進行規劃,而非採取作文比賽的形式參與選商 。
為了鼓勵具備執行力的團隊,本期機制特別新增容量擴充機制 。在未獲核配的場址空間內,獲選申請人除了原先申請的容量外,最高可再擴充一倍容量進行開發,並給予一定期間辦理環評小組初審 。此舉旨在落實寧缺勿濫原則,讓優勝業者有更多發揮空間 。
在獎勵與懲罰機制方面,相關評分將採量化級距計分,並規劃配套的查核與違約罰則 。能源署提出延長售電獎勵年限方案,若業者在提前完工併網、在地產業及經濟效應、能源韌性等項目表現優異,經合併計算後,售電獎勵年限至多可總計延長 5 年 。
能源署表示,本期選商機制目標在於吸引國內外資金合作建構台灣離岸風電市場,達成淨零目標並提升國際競爭力 。相關意見徵詢將持續至 2 月 6 日前,歡迎各界提供書面建議,經濟部預計於 115 年上半年正式公布選商機制,並於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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