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 (2) 日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 3 條、第 4 條,將放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增設實體分支機構的相關規範,目的是提供更具彈性的拓點條件,以因應各金融機構不同的成長策略與業務需求。預告期 60 天後,最快可在明 (2026) 年 2 月正式上路,國內 18 家銀行與 1 家信合社可望受惠,據了解,已有 1 家民營銀行準備提出申請。
根據金管會盤點,目前因未達到平均淨值報酬率 (ROE) 門檻而無法再新設分行的 18 家銀行名單,包括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高雄銀行、王道商業銀行、瑞興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三信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凱基商業銀行、星展 (台灣) 商業銀行及安泰商業銀行。
金管會指出,過去十年國內金融業務愈趨成熟,金融機構財務體質相對穩健,加上金融科技與數位金融蓬勃發展,提供民眾便利且不受環境限制的服務。然而,部分金融機構為拓展服務深度與提升客戶黏著度,仍有設置實體分支的需求,為此決定鬆綁現行規定。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兩項:
- 增訂金融機構未符合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之相關財務條件者,每年仍得申請增設分支機構及其家數限制。(修正條文第 3 條)
- 定明由主管機關就上開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之金融機構財務業務狀況,決定得增設分支機構之金融機構名單。(修正條文第 4 條)
儘管規範放寬,但仍須通過金管會審核,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提醒,「能申請不代表一定會過」,會依個別機構財務及業務狀況審慎評估。
根據金管會資料,截至今年 9 月底,國內銀行分行據點為 3358 家,為近 14 年新低。王允中表示,金管會此次鬆綁並非與數位化趨勢造成矛盾,而是基於監理思維調整。他說明,過去以財業務指標作為是否准予增設分行的「獎勵」機制,但實務上發現,對財務狀況較弱的銀行而言,因無法拓點反而更難改善體質,因此才讓規範更有彈性,有助整體業務發展。
在數位金融快速擴張後,各銀行一度縮減實體據點,但近兩年情況出現變化。王允中指出,部分業務仍需臨櫃辦理,加上傳統銀行客戶對實體服務依賴度高,使得國內銀行重新評估布局,「與外銀撤點不同,許多老行庫的客戶仍高度依賴臨櫃服務」,因此開始有金融機構希望恢復或增加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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